365bet体育投注|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信息公开/规划计划

钟祥市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字体:  

发布时间: 2017-11-14      来源:卫计局     作者:卫计局     

“十三五”时期,是钟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跻身全国百强县市的决战期,也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期。根据钟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纲要和国家、省、荆门市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全市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步推进卫生计生资源整合,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目标任务。

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全市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9岁,位于全省前列。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4/10万、婴儿死亡率为4.0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42‰。2015,全市出生人口10254人、出生率为9.81‰、死亡人口3479人、死亡率3.3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48‰。

卫生综合实力大幅增强。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编制床位4534张,实际开放床位 4642张,每千人口拥有4.5张,床位使用率69.92%。全市卫生计生在职人员585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977人,占85.07%,管理、工勤等人员873人,占14.9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037人,注册护士2094人,药师(士)177人,技师(士)221人,其他技术人员448人。与“十一五”末相比,执业(助理)医师增加593人,注册护士增加566人。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2011年的230元提高到2015年的470元,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立健全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工作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和纳入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全部实现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组建2个医疗联合体。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步实施。稳妥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0107内。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得到落实。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计生工作先进县市,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县市。

二、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投入与健康需求之间差距大。尽管“十二五”期间,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大幅增加,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居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投入不足,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卫生应急、院前急救和预防保健等工作的投入和补偿机制不健全。基层卫生计生干部待遇较低,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村医待遇低,积极性调动难;卫生院运行机制不健全,潜力挖掘难;百姓用药贵,就医负担降低难;基层人才短缺,能力提升难;医院管理标准不一,全行业监管难”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任务相当艰巨。

3.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重点专科建设相对滞后,缺乏有重要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农村和基础医疗卫生机构设备短缺、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等制约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病、职业病等疾病预防控制难度逐年加大,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全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4.适应计划生育转型发展任务艰难。计划生育政策进入“调整期”,工作方式进入“转型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保障等问题更加突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进计划生育惠民和生育关怀工程、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力度的任务更加艰巨。

三、形势与挑战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面临新的历史任务,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全民健康促进全民小康。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营造了新环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为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

(三)健康需求的改变对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出了新挑战。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健康养老压力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对高端、特需、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求越来越迫切;疾病传播速度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趋加重;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以及大数据、移动医疗等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导致健康服务模式转变,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严峻挑战。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跻身全国百强县市的战略定位,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目标,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全市医疗卫生计生资源,促进卫生与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科学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规模,统筹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关系,促进人口适度增长、结构优化、合理分布,不断提高人口整体素质。

坚持协调发展。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规划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保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发展。同时,合理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不同地区之间、公有与民营之间、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之间等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持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规划、制度建设、投入保障和监管责任,确保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市卫生计生综合服务水平和居民健康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基本建立起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卫生计生惠民体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和科学、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指标明显提升、卫生计生行业形象明显提升、全民健康素质明显提升、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二)具体指标

1.主要健康指标

1)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

2)孕产妇死亡率≤13/10万;

3)婴儿死亡率≤5‰;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

2.人口发展指标

5)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108万以内;

6)年均自然增长率≤7.5‰;

7)年均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以内。

3.卫生资源指标

8)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5.3张;

9)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数达到2.1人;

10)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6人;

11)社会办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1.34张。

4.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12)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13)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比“十二五”末下降5%

14)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率100%,病死率控制在5%以下;

15)肺结核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6)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

17)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1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分别达到85%以上;

19)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

5.医疗保障指标

2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21)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比例不低于80%,二级医疗机构配备比例不低于5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30%

6.卫生计生投入指标

22)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国家、省政策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3)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4)全市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5)政府保障计划生育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三部分 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打造“健康钟祥”,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卫生应急处置体系。深入推进卫生应急体系规范化建设,推进卫生应急人才、物资储备、科技、社会等支撑系统建设进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联防联控、培训演练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由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和医院院前急救队伍组成的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医疗紧急救援能力。大力推进无偿献血,保障临床合理安全用血。建设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体系,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调处置能力建设。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和设备配置,前移疾病监测关口,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基本消除麻风病、疟疾以及重点地方病危害。持续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提升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健全精神卫生防治网络,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监管治疗措施。加强血吸虫病监测,落实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工作。加强重点职业病防控,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主体责任。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钟祥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争创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新生儿科建设,持续提升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建立快速、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及救治绿色通道,有效避免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优化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2020年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2%90%。继续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完善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安全避孕。

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计生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的合力,完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强化防治结合。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考核和监督检查。

(二)推行健康服务管理。切实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实现由医疗为中心向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加快建立健康管理服务体系,着力完善健康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市、乡、村三级健康管理服务网络,组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龙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支撑、护理康复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健康管理联合体。以健康生活方式管理为重点,针对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超重肥胖、心理危机等高危因素开展专项干预,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大力推进居民自我健康管理,丰富居民健康知识,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健康管理。加快推进健康管理签约式服务,提倡全科医生或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入实施健康管理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及全科医生培养工作,打造一批优秀的健康管理人才队伍。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发展以慢性疾病咨询、健康指导、健康评估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

(三)着力改善健康环境。以国家卫生城市、乡镇以及省级卫生镇创建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十大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改厕,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建设健康广场、公园、步道以及无烟环境等工程,禁止公共场所吸烟。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严格控制“四害”密度。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体系。

(四)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业。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健康教育培训、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健康服务业。积极推进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健康管理服务,在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加强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促进医养结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富余的卫生资源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积极发展健康保险,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逐步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医疗执业保险。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全覆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强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政策,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实现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优化、调整县级公立医院资源布局,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实现大病不出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加大社会办医支持力度。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布局和结构,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34张床位(占床位总量的25%)为非公立医院预留发展空间。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医疗服务资源稀缺的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康复、护理、老年病、慢性病等专业医疗机构以及高水平、规模化的大中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因检测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和病理检查中心。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监管,鼓励非公立医院向“专、精、优”方向发展,监督和引导非公立医院规范执业,守法经营。

(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医疗卫生结构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实施医疗卫生基层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和健康扶贫工程,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妇幼健康和精神疾病防治等急需薄弱领域倾斜。

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以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中医院、钟祥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钟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核心,建设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内部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强化交流与协作,扩大优质资源辐射范围,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实行差异化发展,统筹公平与效率。

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实现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开展分级诊疗工作。重点推进县级医院将康复期病人下转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转率不低于50%。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构建长期稳定的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分级诊疗。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强质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各专业质控指标体系。严格机构、人员、技术和设备准入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质量。全面实施临床路径,严格落实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完善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机制,推进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医疗纠纷调处,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实施医师定期考核。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鼓励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规范建设“国医堂、中医养生堂、名医堂、知名中医工作室”。培养和引进城乡基层中医药业务骨干和实用型人才,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强中医重点学科、特色专科(专病)建设,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实施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治未病”健康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慢性病、养生保健、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疾病的能力。到2020年,100%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设置中医科室和中医病床,建设规范的中药房,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化”国医堂,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的村卫生室均能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三)保障药品供应使用安全

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统一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全市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药口实行零差率销售;其它各类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逐年提高配备使用率。基本药物全部列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执业药师制度,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都应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实施国家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管理。健全药品供应网络和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加强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保障供应,保证质量。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合理分配基本医保基金,科学设置补偿比例,提高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障的报销比例和实际受益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落实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门诊重症医疗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建立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医保付费机制的整体功能。建立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区域协作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报,提高异地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管理水平和效率,为群众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和流动人口医保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一)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正确理解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科学内涵,鼓励按政策生育,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更加注重优质服务和人文关怀,引导家庭有计划地安排生育。推进生育服务证办理制度改革,取消二孩以内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将生育登记与妇幼健康咨询、指导和服务相结合,畅通登记渠道。简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全面推行网上办证、群众承诺办证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一票否决制,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二)大力加强公共服务供给

增加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供给,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引导孕产妇合理选择助产服务机构,加强对孕产妇咨询指导,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积极应对高龄孕产妇生育风险,确保母婴健康安全。按照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切实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服务水平,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三)不断加大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力度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前后的相关政策的衔接。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力度。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四)持续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巩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抓好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服务、村居专干和协会组织等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落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阵地建设、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等工作规范,开展基层基础示范单位创建,提升全市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加快卫生计生系统内部信息融合和部门间信息共享,促进村居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应用,建立健全覆盖市乡村三级的计生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全员人口数据质量。建立与户籍改革制度相适应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推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四、统筹提升支撑能力,促进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

(一)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

实施“人才兴医、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注重临床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医疗单位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继续抓好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趋于合理。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县级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到县级医院进修培训、乡村医生在岗培训、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等农村卫生人才培训项目。继续推进县域卫生人才“县管镇用、镇管村用”试点,实现县域内卫生人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招聘、统一配置、统一考核。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选拔引进高层次高水平的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卫生队伍,改善和提高人员结构。

(二)提升医学科研和重点学科建设能力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部省属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合作,积极创建部省属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或实习医院,联合开展基础和临床医学科研工作,实现临床医疗服务和教学科研相结合。优化重点学科结构布局,差异化发展临床重点专科,加大建设妇产科、儿科、康复等短缺、薄弱学科。到2020年,县级公立医院均有市级科研成果和省级重点专科。

(三)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能力

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完善生育政策和卫生计生融合发展,坚持强化应用、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原则,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建成县级人口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业务系统应用的部署,将卫生计生各级各类信息系统接入人口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居民健康卡、远程医疗系统等重点工程建设,深化计划生育便民办证系统和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居民健康卡和市民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为居民提供便利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和丰富的个人金融扩展服务。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稳步推动健康医疗数据依法有序开放。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系统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以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权力“三集中”为抓手,实行行政审批“一个中心对外,一个大厅办理,一站式办结”,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取消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下放审批事项衔接。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部分 重大项目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大力实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区域卫生中心建设、民营医疗机构建设、健康产业园建设等六类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规划建设总面积25万平立米,总投资19.4亿元。

一、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投资12.1亿元,改扩建业务用房20万平方米,建设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4类机构。

(一)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市人民医院创建国家三甲医院,规划建设钟祥市人民医院新院区,计划投资8.5亿元,建筑面积14.69万平方米。市中医院创建“全国示范中医医院”,规划投资2亿元,新建业务用房2.9万平方米,建设综合业务楼。妇幼计生服务中心搬入人民医院医老院区。整合市第三人民医院和第四人民医院,成立第三人民医院,加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医院、血防医院牌子。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规划投资1亿元,新建业务用房20000平方米,建设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柴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湖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皇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官庄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规划投资3000万元。一是建设4个乡镇卫生院项目,即洋梓、九里、丰乐潞市分院和长寿镇卫生院。二是每个乡镇卫生院设备升级。三是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辆急救转运和计划生育服务车。

(四)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规划投资3000万元,建设160个村卫生室项目,使全市503个村卫生院均达到“五化”标准,达标率100%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投资2.3亿元,建设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医疗紧急救援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和卫生计生信息化等五类项目。

(一)疾控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投资2000万元,新建业务用房4000平方米,建设钟祥市疾控中心综合业务楼。

(二)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投资1.7亿元,新建业务用户34500平方米,建设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综合业务楼。

(三)卫生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投资1000万元,建设钟祥市紧急救援中心。

(四)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投资1000万元,建设钟祥市精神卫生中心1所。

(五)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投资2000万元,建设钟祥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建设智慧医疗医院和远程医疗会诊平台等项目。

三、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规划投资2亿元,建设钟祥市中医“怡养园”。建一个集中医养生园、中药苗圃园、中医老年病科、中医养老公寓及长寿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中医怡养园”。建成后将是广大市民养生、保健、休闲、娱乐、颐养天年的好场所。

四、区域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规划投资1.5亿元,建设钟祥市医学影像中心。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

规划投资1.5亿元,建设钟祥市医学检验中心。按照国际一流实验室标准,配置建设生化免疫平台、临检平台、微生物平台、分子诊断平台、病理诊断平台、信息系统等平台系统,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能力。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支持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

切实加强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把发展卫生计生事业作为增进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落实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卫生计生工作协调机制,营造关心和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不断完善公共医疗卫生财政保障政策和保障机制,逐步提高财政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是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机构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二是加大财政对基层卫生的支持力度,政府新增卫生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基层卫生与计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三是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政策,落实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补助政策,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四是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五是鼓励和引导社区资金经办医疗机构,增加医疗服务供给。要切实保障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多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落实。建立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机制。积极倡导计划生育家庭参与“安康”保险。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推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在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区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落实;在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卫生计生服务价格改革;在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在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在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规划控制,统筹协调发展

把卫生计生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重要卫生指标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各单位要在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相应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落实促进卫生与计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规划执行的检查督导与评估,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和反馈信息,实时掌握规划实施的进程,进行宏观指导和调控,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第六部分 规划实施及监督评价

一、规划实施。本规划是指导卫生计生领域发展,决定卫生计生领域重大项目,制定卫生计生领域重大政策,以及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依据。

二、规划监督。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对规划实施建立科学有效的预测及监督制度,定期发布预测和监督报告。

三、规划评价及调整。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2018年进行中期评估,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需要调整规划内容的,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2020年底进行周期评估,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下期规划打好基础。



 

-- 新闻网站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