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7-01-23 来源:市编办 作者:政府办、市编办
钟政办发〔2016〕67号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
通 知
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6〕28号)和荆门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荆政发〔2016〕20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荆政发〔2016〕32号)要求,现就我市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接全部下放事项16项、部分下放事项1项。
二、对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搞好衔接,制定承接方案,规范运行程序,压缩办结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
三、市委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承接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取消、调整和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到实处。
附件:钟祥市承接省市下放事项目录(2016年)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钟祥市承接省市下放事项目录(2016年)
省政府下放事项 | |||||
一、鄂政发〔2016〕28号下放事项(3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下放层级 | 备注 | |
1 | 对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违法行为的处罚 | 省农业厅 | 下放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
2 |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许可证的核发 | 市(州)林业主管部门 | 下放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 ||
3 |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 市(州)林业主管部门 | 下放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 ||
荆门市政府下放事项 | |||||
二、荆政发〔2016〕20号下放事项(9项) | |||||
(一)全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8项) | |||||
1 |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认定 | 市财政局 |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 | ||
2 |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市人社局 |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 鄂政发〔2015〕75号下放市、县项目 | |
3 |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许可(国、省道) | 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 | 鄂政发〔2015〕75号下放市级项目 (已下放涉路施工子项) | |
4 | 因教学、科研、医用以及其他特殊业务需要饲养家畜家禽审批 | 市城管局 | 各县市区住建(城管)部门 | ||
5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 | 市农机局 | 各县市区农业(农机)部门 | ||
6 | 水产养殖证许可 | 市水产局 | 各县市区农业(水产)部门 | ||
7 |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许可 | 市水产局 | 各县市区农业(水产)部门 | ||
8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 | 市水产局 | 各县市区农业(水产)部门 | ||
(二)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 | |||||
1 | 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市工商局 | 将“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下放各县市区工商部门,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并入“企业法人登记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
三、荆政发〔2016〕32号下放事项(5项) | |||||
1 | 省级负责的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鄂政发〔2016〕28号下放事项 | |
2 | 省级负责的集体合同审核备案 | 市人社局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鄂政发〔2016〕28号其他类下放事项 | |
3 | 市级负责的集体合同审核备案 | 市人社局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其他类 | |
4 | 因建设需要征用、使用划拨养殖水面的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各县市区农业(水产)部门 | ||
5 | 涉及渔业水域排污口的审核 | 市行政审批局 | 各县市区农业(水产)部门 |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