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的详细情况(编号:20180111-0133-583882)
来信主题: | 钟祥市胡集镇湖北山磷化公司不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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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政务咨询 | 受理单位: | 人社局 | ||
写 信 人: | 杨工多 | 来信时间: | 2018-01-11 | ||
来信内容: | 钟祥市胡集镇湖北金山磷化股份有限公司高塔复合肥生产车间,不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该车间两班倒,每班12小时,不给职工工作日加班工资和双休日加班工资。职工要求老板按照劳动法规给予职工合法待遇,但是,该公司老板以各种理由拒绝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每周五天8小时工作时间,也不支付任何加班费。请求劳动监察部门依法严惩。 |
回复的详细情况
回复单位: | 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8-01-15 15:01: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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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详情请致电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电话:0724-4284110. |